雖然《勞基法》早在民國86年就已刪除「試用期」相關條文,但在實務上,多數企業仍會在勞動契約中約定試用期間,並依民法進行規範。一般來說試用期多為三個月,但只要雇主具備合理性,實務上也有試用期長達六個月的事例。
對剛入職的你來說,這段時間是在了解公司、適應環境的同時,也是讓主管與團隊認識你、評估你是否能夠一起工作的關鍵階段。你可能已經察覺,同事的觀察、任務的安排、回饋的頻率都與正式員工略有不同——這就是試用期的特性,也是你建立信任、在職場穩定發展的起點。
試用期評估重點一次看懂!主管最在意的5大觀察指標
▍先掌握這兩大類型評估方式
- 具備經驗者:如果你是以「有相關經驗」的身份加入,主管會留意你是否能靈活運用過往經驗,迅速進入狀況、解決問題;例如例行工作是否能獨立完成?面對突發狀況能否冷靜處理?若與面試時的描述有所落差,也可能影響往後的信賴關係。
- 新鮮人/無產業經驗者:若你是「無相關經驗」的新手,公司通常會提供教育訓練或導師制度協助你融入。這時,態度、學習能力與環境適應力就成為主要評估指標:時間管理是否妥當?是否主動提問?學習新事物的速度如何?與團隊的互動是否順暢?
▍除了表現好還不夠?主管也會評估這3項潛力
- 團隊互動是否自然:是否適應公司文化?與同事相處是否自然融洽?
- 穩定性與出勤狀況:是否有頻繁請假?休假期間是否造成工作斷層?
- 是否具備成長潛力:是否有主動學習的意願?是否具備持續進步的空間?
這些看似無關工作技能,但卻是影響整體團隊氣氛與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。
新人常在試用期離職的4大原因!你也有這些徵兆嗎?
其實不只有公司在觀察你,你也正在適應並認識這個新的工作環境。在這段期間,不少新人可能會開始懷疑:「這真的是我想像中的工作嗎?」、「這裡的文化我能適應嗎?」甚至有些人在試用期內選擇主動離開。
我們統計在三個月試用期內主動離職的求職者大多給予下列回饋:
- 工作內容與面試落差:實際工作內容與面試說明有落差
- 缺乏明確交接與制度:交接流程不清,擔心難以負荷
- 缺乏發展想像:公司制度不夠透明,缺乏長遠發展想像
- 收到其他吸引人的offer:收到其他更具吸引力的工作邀約
如果你也有類似的感受,建議先與主管或HR開誠布公溝通,爭取改善空間。有時候,公司願意配合調整,只是沒人說出口。
順利通過試用期的4個關鍵行動
以下4個提醒,或許能幫助你穩健走過這段關鍵時期:
- 主動回報、適時求助:即使是小問題,也可以提早求助,讓主管知道你願意溝通、具備責任感。
- 守時盡責、展現積極態度:守時、負責、態度積極,是建立信任最快的方式。
- 觀察與融入公司文化:從日常對話中理解同事們的溝通方式與價值觀,有助於快速融入。
- 定期自我調整與檢視:試用期不是一張冷冰冰的試卷,而是雙方的試探與磨合。你可以不斷檢視自己的狀態,必要時調整期待與做法。
結語:試用期,是雙向的信任建立期
雖然試用期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,但在現代職場中,它仍是一段極具意義的過程。你不僅在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價值,也在觀察公司是否是你想長久發展的地方。
把這段時間當作一次職場定錨期:穩住步伐、認真表現、誠實面對問題與感受。無論結果如何,這段經驗都會成為你下一步的重要基礎。
文/Ivy 編輯/Usami






